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3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滨河公园林相改造)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整理绿化用地、场地土方、苗木移植、载植、种植区土方换填、绿化区铺装等。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安徽省宝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合同价2041853.57元。结算送审价1722568.85元,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7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 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表、竣工图纸、业主提供的工程量确定清单、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3.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4.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245524.84元。
1.土建部分:石材门窗套审减工程量20.00m2,将军红花岗岩600*600*30mm更换审减工程量6.00m2,金寨山花花岗岩平缘石(机切面)800*200*100mm审减工程量10.38m,金寨芝麻黑花岗岩火烧面950*450*80mm(汀步)审减工程量2.64m2,砖砌小挡土墙审减工程量1.39m,合计审减金额4577.60元;
2.绿化换填土部分:整理绿化用地审减工程量9093.30m2,更换种植土审减工程量8368.43m2,合计审减金额64141.42元;
3.绿化移植部分:乌桕审减工程量1株,垂柳审减工程量1株,榆叶梅审减工程量12株,大花紫薇审减工程量15株,日本晚樱审减工程量25株,红枫审减工程量79株,绿梅审减工程量6株,腊梅审减工程量9株,红花继木球审减工程量1株,合计审减金额22810.00元;
4.绿化种植部分:毛娟审减工程量240.00m2,红花继木审减工程量56.00m2,迎春花审减工程量330.00m2,矮蒲苇审减工程量120.00m2,东方狼尾草审减工程量60.00m2,花叶芦竹审减工程量50.00m2,兰花三七审减工程量2015.49m2,细叶麦冬草审减工程量1740.30m2,马尼拉草皮审减工程量44.00m2,合计审减金额83494.51元;
5.扣审减超10%部分审计费1436.63元;
6.其他项目、措施项目费、规费、人工费调整、税金调整等,合计审减69064.68元;
四、审核结果
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滨河公园林相改造)工程结算送审价1722568.85元,审定价1477044.01元(审减245524.84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安徽省宝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依据上述审核结果1477044.01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