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S351六安段及G312北辅道路灯维修工程预算审核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78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7-29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5日对S203、S351六安段及G312北辅道路灯维修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位于S203、S351六安段及G312北辅道,主要内容为路灯灯头更换及配电箱维修。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预算送审价为692273.93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S203、S351六安段及G312北辅道路灯维修的情况说明;

  3、人工费执行标准:依据建标[2021]46号文发布的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六安市造价站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4月、5月、6月)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按156.52元/工日计入(其中140元参与取费,15.52元只计取税金)

  4、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6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计取;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6、取费标准:各工程专业取费类别按定额标准进行计算,措施费按定额标准进行计算,赶工措施费未计算,不可竞争费按《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文件执行。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工程共计审减17646.39元,详细如下:

  1、更换400W高光效高压钠灯,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251.6元;

  2、更换250WLED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2440.52元;

  3、更换150WLED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530.9元;

  4、更换120WLED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247.4元;

  5、更换80WLED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939.14元;

  6、更换250WLED频闪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264.96元;

  7、更换150WLED频闪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616.9元;

  8、更换100WLED频闪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689.31元;

  9、更换80WLED频闪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663.78元;

  10、更换400W高压钠灯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893.78元;

  11、更换250W高压钠灯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913.36元;

  12、更换100W高压钠灯灯头,因市场询价主材价调整,审减1111.32元;

  1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审减626.38元;

  14、税金及措施费合计审减1457.04元。

  四、审核结果

  S203、S351六安段及G312北辅道路灯维修工程,预算送审价为692273.93元,审定价674627.54元(其中审增0元,审减1764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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