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3日对大市场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大市场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大市场小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屋面、外墙面、楼栋内楼梯间、室外道路、雨污水、线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编制单位为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预算送审价为2476378.8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六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市场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程图纸及相关图集及规范等。
3、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21]46号文发布的“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六安市造价站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4月、5月、6月)六安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按156.52元/工日计入(其中16.52元只计取税金);
4、材料价格依据: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6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不含税价),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计取;
5、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6、预算编制报告。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175576.16元。
1、土建部分中平屋面拆除套项厚度未调整,审增1660.96元;
2、土建部分中大型机械进出场未计入,核增12678.34元;
3、室外部分中人行弹性橡胶垫路面中C15混凝土垫层厚度套项错误,核增7805.96元;
4、室外部分中侧石垫层、侧石模板及侧石工程量错误,审增14536.82元;
5、雨污水部分中混凝土管道满包工程量有误,审增4287.05元;
6、电气部分中照明开关材料价格有误,审增1968.96元;
7、电气部分中弱电支井组价有误,审增3151.84元;
8、按业主要求该项目增设5%预留金,审增110000.00元;
9、其他部分、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核增19486.23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296586.56元。
1、土建部分中混凝土构件拆除组价有误,核减330.51元;
2、土建部分中屋面保温套项有误,核减14355.44元;
3、土建部分中外墙真石漆套定额材料重复核减12943.00元;
4、土建部分中外脚手架改为吊篮施工,核减155288.25元;
5、土建部分中地面硬化中碎石调整为砂砾石核减4358.64元;
6、室外部分中碎石垫层中碎石调整为砂砾石核减5835.96元;
7、雨污水部分中挖沟槽土方及回填工程量调整,核减927.71元;
8、雨污水部分中化粪池维修和更换重复,核减1500元;
9、电气部分中立杆庭院灯价格有误,核减2020元;
10、电气部分中屋面避雷带价格有误,核减4366.8元;
11、电气部分中监控杆件工程量有误,核减1214.88元;
12、电气部分中挖沟槽、拆除路面、拆除透水砖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透水砖路面恢复工程量、垃圾外弃与土建部分重复核减41368.88元;
13、其他部分、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核减52076.49元;
四、审核结果
大市场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程预算送审价2476378.84元,审定价2355368.44元(审减296586.56元,审增175576.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