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审核组于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对永安路(齐云西路-大别山路)道路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项目为永安路(齐云西路-大别山路)道路工程,道路设计长度498.511m,红线宽度为20m,其中车行道宽14m,两侧人行道宽分别为3m,路面为沥青砼面层,结构层为36cm水泥稳定碎石+30cm级配碎石;人行道为纽西兰地砖+10cmC15砼+15cm级配碎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标识标牌、交通信号灯、路灯照明等。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6日。因征迁工作不到位,本项目实际施工段落为K0+090~K0+411段,经六安市城区征迁安置工作领导组2019年5月13日会议决定,剩余部分作甩项处理。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为7492026.43元,合同内扣减1621823.49元(含预留金495000.00元),结算送审价为5870202.9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2018清单计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2、工程取费执行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其中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按照相应类别固定值计取;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表及工程变更签证;
5、材料价格执行《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18年第7期六安城区信息价(不含税),信息价没有的材料通过市场询价方式计入;
6、人工费140元/工日,税金执行营改增10%。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351639.01元。
1、道、排工程:路床(槽)碾压检验工程量扣减1021.04m2,级配碎石扣减971.28m2,人行道面积扣减53.43m2,水泥稳定碎石扣减1563.04m2,
沥青砼扣减639.56m2,花岗岩侧石扣减645.9m,树池侧石扣减176.4m,路牌及标志牌扣减4套,路面标记扣减2个,雨水管扣减305.82m,污水管扣减119m,检查井扣减4个,合计调减440184.36元。
2、照明及信控工程:路灯拆除移位工程量扣减1套,PE63线管扣减253.3m,DN100电缆保护管扣减48m,电力电缆扣减385.3m,穿刺线夹扣减62个,手孔井扣减10座,信号灯扣减12套,信号灯杆扣减12根,合计调减202510.72元。
3、景观绿化工程:栽植香樟B工程量扣减14株,栾树B扣减17株,榉树扣减31株,丛生八月桂扣减30株,天鹅绒紫薇扣减52株,日本晚樱扣减30株,海桐球扣减18株,云南黄馨扣减114m2,红花继木扣减317m2,大叶黄杨扣减294m2,棣棠扣减180m2,野花组合扣减1239m2,马里拉草皮扣减334.5m2,
整理绿化用地扣减2067.56m2, 种植土回(换)填扣减361.74m3,合计调减279114.09元。
4、土石方工程:清表土方工程量扣减6918.89m3,挖一般土方扣减8435.16m3,挖沟槽土方扣减2776.24m3,回填方(路床)扣减4128.47m3,回填方(绿化填土)扣减980.83m3,回填方(沟槽)扣减2503.79m3,土方场内调配扣减6318.3m3,余方弃置扣减10517.6m3,
挖现场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扣减1717.33m3,建筑垃圾外运扣减1717.33m3,合计调减367170.59元。
5、变更签证部分:现状检查井拆除工程量扣减1座,现状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扣减28.8m2,合计调减12245.49元。
6、材料价差调整合计调减21436.11元。
7、增值税合同税率为10%,施工及结算期间政策性调整到9%,其中有1360000.00元工程款按10%开具税票,剩余未支付部分3187541.58元按现行9%税金计取,需扣减税金28977.65元,合计调减28977.65元。
四、审核结果及建议
永安路(齐云西路-大别山路)道路工程结算送审价5870202.94元,审定价4504159.55元(审减1351639.01元,扣减14404.38元)。
扣减施工单位审减率超10%部分咨询费14404.38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审核结果4504159.55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