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4日,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对红石谷路(均河路~将军路)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红石谷路(均河路~将军路)道路工程西起现状赤壁路预留道口,向东至均河路,设计道路中线心长度为332.10米,道路宽15m(3.0m人行道+9.0m车行道+3.0m人行道)。设计路面均为沥青砼面层,人行道为纽西兰地砖。工程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道路、排水、路灯照明、绿化及交通信控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7298116.73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人工费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发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算。
3.税金执行标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发布的通知,税率按9%计取。
4.材料价格依据:按2021年第4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六安市城区不含税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主材价格按市场询价计算。
5.依据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答疑,相关图集及规范,实际踏勘现场情况等。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156966.05元。
1.由于运距调整,现状水泥路面拆除及外运审增金额6807.49元,拆除铺装类面层及外运审增金额744.50元;
2.因信息价调整,合计审增金额71832.64元,其中:
(1)碎石、级配碎石:审增金额18243.01元;
(2)水泥稳定碎(砾)石:审增金额5502.57元;
(3)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审增金额10790.23元;
(4)路面搭接:审增金额1023.51元;
(5)混凝土管道铺设(人机配合下管):审增金额1122.34元;
(6)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φ1300):审增金额5926.29元;
(7)检查井加固:审增金额1230.75元;
(8)马尼拉草坪:审增金额1740.00元;
(9)电缆YJHLV-1KV-4*25+1*16:审增金额2394.40元;
(10)接线手井:审增金额5610.24元;
(11)种植土换填:审增金额18240.30元;
3.碎石(人行道):审增金额29649.40元(厚度调整);
4.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审增金额2323.92元(混凝土标号调整);
5.标记(自行车)4.00个、砖砌雨水口(三箅) 2.00座、三箅雨水检查井加固2.00座,审增金额6881.48元(清单漏项);
6. 混凝土检查井(污水井)12座,调整为混凝土检查井(φ1250)3座、混凝土检查井((φ1250)3座、砌筑模块井(污水预留检查井)5座,审增金额6198.98元;
7. 花坛:增加工程量49.00m,审增金额21297.51元;
8.铁构件:增加工程量0.63t,审增金额4218.57元;
9.其他项目、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增金额7011.56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532019.72元。
1.人工清底:扣减工程量1143.17m2,审减金额10014.17元;
2.场内调配:审减金额1436.36元(定额调整);
3.碎石:扣减工程量725.65m3,审减金额211273.00元;
4.透层、封层、粘层:审减金额8080.41元(定额调整);
5.级配碎石扣减工程量65.09m2,侧缘石垫层扣减工程量6.00m3, 管道砂砾石基础扣减工程量80.41m3,审减金额21712.82元;
6.混凝土管道铺设(人机配合下管)扣减工程量13.5m,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扣减工程量20.30m,砖砌雨水口(双箅)扣减工程量2.00座,双箅雨水检查井加固扣减工程量1.00座,审减金额10658.61元;
7.栽植金森女贞:扣减工程量205.00m2,审减金额45766.25元;
8.配线扣减工程量1008.00m,接地极扣减工程量56.00根,接地母线扣减工程量112.00m,接地装置扣减工程量56.00组,审减金额 15881.61元;
9.人行道破除恢复:审减金额8125.46元(定额调整);
10.施工围挡、宣传画、防尘覆盖网、大门,审减金额91840.00元;
11.因信息价调整,合计审减金额68124.75元,其中包括:防渗土工布,花岗岩侧石,花岗岩树池,电缆保护管,400 万像素智能球机,车行灯,倒计时器,人行灯及太阳能黄闪灯;
12.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减金额39106.28元。
(三)其他说明。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修改:
1.级配碎石:“厚度10cm”改为“15cm”;
2.现浇混凝土人行道:“C20无砂大孔混凝土”改为“粗颗粒C25透水混凝土混凝土”;
3.人行道板安砌:“3cm厚1:2水泥砂浆”改为“3cm厚C25细颗粒无砂透水混凝土”;
4.标志板(路名牌):“规格尺寸140*38cm”改为“120*36cm”;
5.路名标志牌支架:“规格尺寸φ76*4*250”改为“φ76*4*2500”;
6.砖砌雨水口(单箅) :“图集06MS201-8P24页”改为“图集06MS201-8P9页”;
7.砖砌雨水口(双箅) :“图集06MS201-8P25页”改为“图集06MS201-8P10页”;
8.混凝土检查井(φ1100):“图集06MS201-4页”改为“图集06MS201-3P21、22页”;
9.栽植红叶石楠:“修剪后高度35cm”改为“修剪后高度30cm”;
10.栽植海桐:“修剪后高度35cm”改为“修剪后高度30cm”;
11.栽植金森女贞:“修剪后高度35cm”改为“修剪后高度30cm”;
12.栽植麦冬草:“64丛/m2”改为“81丛/m2”。
四、审核结果
红石谷路(均河路~将军路)道路工程预算送审价7298116.73元,审定价6923063.06元(审增156966.05元,审减532019.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