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19年11月4日至2021年3月22日对六安市紫竹林路北侧零星地块(市军分区西南角)安置房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项目位于紫竹林路北侧,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一栋五层的多层住宅,其中,一层为商铺,二层为辅助用房,三至五层为住宅,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642.86m2,桩基框架结构,主要装饰为户内水泥地坪,内墙及天棚普通粉刷,外墙真石漆,门窗以及电气、通信、消防等安装。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安徽飞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2日,工期10个月,因基础变更,开工令下达开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日期2018年9月1日。本工程合同价为3,504,244.70元,结算送审价为 4,917,010.3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附录、2005安徽省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工程取费依据施工单位原投标文件。
2、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以及已支付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
3、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以及施工过程签证等相关资料;
4、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记录表;
6、六安市紫竹林路北侧零星地块(市军分区西南角)安置房工程基础变更以及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增部分合计0.00元;
(二)审减部分合计1019683.41元,审减如下:
1、合同内项目土建部分审减313883.15元
(1)分部分项工程费部分
1)挖基础土方工程量扣减215m3,审减计1380.64元;
2)土(石)方回填工程量扣减227.28m3,审减计625.02元;
3)带形基础工程量扣减25.39m3,审减计5688.38元;
4)独立基础垫层工程量扣减30.09m3,审减计7147.28元;
5)独立基础工程量扣减91.42m3,审减计26475.23元;
6)矩形柱工程量扣减43.04m3,审减计13470.23元;
7)基础梁工程量扣减60.27m3,审减计17551.83元;
8)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内工程量扣减3.66t,审减计9001.44元;
9)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上工程量扣减10.28t,审减计23591.05元;
10)电渣压力焊工程量扣减652个,审减计1969.04元;
11)多水房间墙裙涂料工程量扣减187m2,审减计3014.44元;
12)外墙保温工程量扣减1587.73m2,审减计64430.08元;
13)块料踢脚线工程量扣减109.32m2,审减计1537.04元;
14)扶手工程量扣减10.3m,审减计987.77元;
15)木质平开门工程量扣减103樘,审减计26097.95元;
16)乙级防火门(定制)工程量扣减26樘,审减计19930.82元;
17)金属推拉门工程量扣减18樘,审减计13669.08元;
18)信报箱工程量扣减18个,审减计1726.20元;
(2)其他零星项目以及措施费税金等审减共计75187.63元。
2、合同内项目安装部分审减25156.66元
(1)分部分项工程费部分
1)电气配线工程量扣减585m,审减计2042.14元;
2)弱电箱工程量扣减9台,审减计2335.14元;
3)可视对讲主机工程量扣减3套,审减计3850.50元;
4)可视对讲户内机工程量扣减18套,审减计5841.36元;
5)点型探测器工程量扣减18只,审减计1323.54元;
6)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工程量扣减9台,审减计1197.90元;
(2)其他零星项目以及措施费税金等审减共计8566.08元。
3、合同外签证部分审减81745.62元
(1)签证1审减29621.86元
1)塑料管dn100粘接单价扣减,执行合同价,审减计1196.4元;
2)手提灭火器单价扣减,审减计1520.00元;
3)安全疏散指示灯工程量扣减41套,审减计8402.95元;
4)消防应急灯工程量扣减55套,审减计12383.25元;
5)卷材防水